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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法律服务

 一、您所关心的婚姻家庭问题可能是:


1、婚后共同创办公司,离婚后双方都不愿退出公司股份。怎么办?
2、我们夫妻双方一套房子写在孩子名下,但丈夫想分割这套房子,而我想留给孩子。怎么办?
3、我和老公离婚时约定由我对小孩进行抚养,但我前夫探望小孩子呢?
4、我老公将我们共有财产偷偷赠送给了他人,我想要回来。怎么办?
5、我老公对我常有家庭暴力,我想收集证据。怎么办?

  二、重泰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法律答疑可能会对您起到帮助:


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纠纷常见问题

一、我和老公在婚后共同创办了一个公司,但现在正在闹离婚,请问我们在离婚时这个公司的股份应如何处理呢?


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纠纷律师

  答:你和老公在婚后共同创办的公司的股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们其中一方可以将自已的股份转让给对方,并由对方支付对价,但在转让之前应该让你们公司的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方为有效。


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纠纷常见问题

二、我和我丈夫有一套房子是写在孩子名下的,请问离婚时这套房子能分割吗?


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纠纷律师

  答:这套登记在你们孩子名下的房子,其所有权是属于你们孩子的,他本人才有处分的权利,你和你丈夫因为不具有这套房子的所有权,所以你们在离婚时无权处理和分割这套房子。


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纠纷常见问题

三、我和老公离婚了,双方约定由我对小孩进行抚养,但我前夫一直没有支付抚养费,我能不能拒绝他来探望小孩子呢?


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纠纷律师

答:父母对子女的探望,一般来说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除非是因为对方的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并由法院依法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你不能拒绝他来探望小孩子。如果对方没有支付小孩抚养费,你应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包括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


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纠纷常见问题

四、在婚姻状态中,我老公将我们两人的共有财产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赠送给了他人,我想起诉受赠人要求他返还财产,请问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纠纷律师

答:你们夫妻两个的共同财产,你们两个均享有处分权,如果你老公私下把财产偷偷赠与给别人,那是对你应有财产权的剥夺,是对你合法权益的损害,因此,该赠与行为是无效的,你可以要求受赠人返还该财产,如果你起诉受赠人要求他返还财产的话,法院应该会依法支持你的诉讼请求。


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纠纷常见问题

五、我老公对我有常有家庭暴力行为,请问我应该如何收集证据以后才对我有利?


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纠纷律师

答:当你丈夫对你实施家庭暴力时,一方面,你应及时请当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等组织进行及时制止、调解,并留下相应的材料作为证据。另一方面,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也可以作为重要证据。另外,邻居出具的证言也可以作为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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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泰婚姻家庭法律服务的优势

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纠纷优势

  四、重泰婚姻家庭案例



婚前共同财产分割案例 
      案情介绍:陈某与钟某是夫妻关系,在2012年4月10日,陈某与钟某协议离婚,并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了分割,协议中约定“房屋位于成都市某区洪山南路某号1栋某楼某号,离婚后,钟某放弃所占该房产权份额,该房全部产权归陈某单独所有,剩余按揭款由陈某单独承担”。现离婚协议早已生效,钟某有义务协助陈某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但钟某总是拒绝办理,遂陈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办理过户手续。
      案件争议焦点:本案经双方多次协商,主要争议的焦点为:1、针对双方当事人离婚协议书上所约定内容的真实性有异议;2、对于所本案所涉房屋的所有权人有争议。
      律师代理方案:陈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委派胡律师承办本案。接受委托后,胡律师积极收集各方面证据,对案件进行分析,紧紧围绕该房产是否是婚前财产以及对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房产所有权转让行为是否应理解为赠与行为进行了辩论。
        法院判决:案件经重泰律师事务所代理后,经过四川省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合议庭开庭审理,判决结果为:
一、位于成都市某区洪山南路某号1栋某楼某号房屋归陈某所有。
二、钟某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成都市某区洪山南路某号1栋某楼某号房屋过户给原告陈某。
      结案总结:本案属于婚姻家庭纠纷,因为双方离婚时间很短,且财产仍属于混同共有状态,所以一方单独所购房产,不宜认为是个人财产而应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此可知,只有将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多方收集证据,灵活应对,根据实际情况预先制定出详细的代理方案,就能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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