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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怎么办?

判决双方当事人离婚,一方抚养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离婚案件)案例

   案情介绍:钱某与王某尧其因双方结婚前缺乏了解,婚姻基础差,婚后双方无法互相体谅,离婚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纠纷,王某尧其遂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一审法院作出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但并未对婚内财产进行处理,钱某因不满一审判决遂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案件争议焦点:本案经双方多次协商,主要争议的焦点为:

1、针对是否应该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关键在于看夫妻双方感情是否已经破裂;

2、关于婚内参禅的分割以及婚生子的抚养问题发生争议。

   律师代理方案:钱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委派胡美平律师承办本案。接受委托后,胡律师积极收集各方面证据,对案件进行分析,积极寻找证据,对双方当事人婚内财产进行举证,期间进行夫妻双方间的协调沟通,为我方当事人争取到最大利益化。

   法院判决:案件经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代理后,经过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开庭审理,判决结果为:

一、准予钱某与王某尧其离婚;

二、婚生子王林苑遂钱某生活,王某尧其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15日前向钱某支付婚生子生活费1000元,其他教育费、医疗费有双方各自承担50%,直至婚生子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结案总结:本案属于婚姻家庭纠纷,主要涉及离婚争议以及婚生子的抚养问题,案情有些复杂,在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尽心尽责的代理下,积极搜集财产以及夫妻感情破裂的各方面证据,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利益。由此可知,只有将受害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多方收集证据,灵活应对,根据实际情况预先制定出详细的代理方案,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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